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4】-22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3月13日- 2024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受理。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中标数量 (家)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 1 | 浙江慧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智慧法庭改造项目 | 项 | 1 | 约180万元 | 1 | 详见招标需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3月13日- 2024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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