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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宜宾市兴文县)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宜宾市兴文县)(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发〔2022〕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文县兴农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发〔2022〕19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宜宾市兴文县)监理(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僰王山镇、共乐镇、五星镇、莲花镇、麒麟苗族乡、大坝苗族乡、大河苗族乡、石海镇、九丝城镇、仙峰苗族乡、周家镇。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2.4建设规模:在项目区退化林修复20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3500处。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7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3 00:00:00 至 2024-03-19 23:59:00 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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