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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全氧疗体系建设运营服务合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购买安全氧疗体系建设运营服务合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购买安全氧疗体系建设运营服务合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专科医院服务

480000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80,000.00

4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买安全氧疗体系建设运营服务合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买安全氧疗体系建设运营服务合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有),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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