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相应的评审标准变更为: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以上材料)。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下载完本项目澄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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