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涡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涡北片区龙山地表水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0万元
5.招标需求: 涡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涡北片区龙山地表水厂建设项目位于涡阳县龙山镇,水厂规模70000m³/d,总投资额7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净水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等,项目设计管道里程全长约260公里。对涡阳县涡北片区龙山地表水厂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审计)等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的跟踪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内容(清单控制价预审、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核、结算审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60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根据评审时投标人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或分公司人员,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未提供声明函,须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例:投标截止月份为2024年4月,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1月-3月或2024年2月-4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三、(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0万元
5.招标需求: 涡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涡北片区龙山地表水厂建设项目位于涡阳县龙山镇,水厂规模70000m³/d,总投资额70000万元,建设内容为净水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等,项目设计管道里程全长约260公里。对涡阳县涡北片区龙山地表水厂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审计)等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提供的跟踪审计服务及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内容(清单控制价预审、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核、结算审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60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根据评审时投标人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或分公司人员,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若投标人未提供声明函,须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例:投标截止月份为2024年4月,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1月-3月或2024年2月-4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三、(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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