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核酸测序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提升环境污水检测能力设备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核酸测序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提升环境污水检测能力设备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HWZB-20240202-2
采购任务书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33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新冠病毒变异监测核酸测序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病毒所提升环境污水检测能力设备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50000.00元;
采购需求: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3.6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7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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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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