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曹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年6月12日至7月31日,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公司总经理曹鹏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2023年9月18日,我公司收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屏审委办报〔2023〕2号),报告反馈了四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
公司高度重视,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公司各部门具体承办落实整改,确保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严肃性。
二、结合实际,逐项落实整改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司开展了集中整改,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审计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有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一)关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风险防范不力,资产负债率超过债务红线”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26次常务会议关于国有资产资源整合相关安排,恒轩公司已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完成了资产整合工作,其中:装入恒轩公司用地成本共计92560.76万元,马湖公园商业房产5830.82万元,弃土场特许经营权92715.37万元。恒轩公司累计装入资产191106.95万元,有效降低恒轩公司资产负债率,截至2023年12月,恒轩公司资产负债率已降至41.19%。
(二)关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滞后、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结合公司实际,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23年10月20日书面报请出资人恒源集团公司审批。目前,集团公司正在对我司报送的制度进行审查,审查后将提请会议审定,审定后再进行书面批复,此项工作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决策未决策”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8月以来,县恒轩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重大事项经支部会议前置后,按分级权限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需由董事会审定的,则按程序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请董事会审定。
(三)关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度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恒轩公司正在按全面覆盖的原则要求,制定印发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宣传管理办法》《加班误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确保制度建设覆盖公司各个业务板块,坚持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二是2023年8月以来,县恒轩公司已将不相容岗位分离,在部门职责中明确由党群行政综合部负责法人章管理,由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管理,严格将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工作机制。按照《印章管理及使用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因工作需要,需将财务印章、法人章等带出公司使用时,必须严格要求执行审批手续,并履行使用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各部门均严格按规定落实。
2.“建设项目许可证未及时办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集体谈心谈话工作会,会上就县恒轩公司所代建项目的前期相关要件审计整改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强自身业务专业知识学习,夯实履职基础。今后,县恒轩公司将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按建设程序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针对前期建设项目应办未办相关证照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要求限期完成。
(四)关于“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会计信息失真,少列成本、费用1081.43万元”问题。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已缴纳的“未经批准违法占地罚款”和耕地占用税共计1081.43万元,已致函县宜江水务公司,明确该款项分别由恒轩公司和隆景轩公司代为支付,待项目决算前归垫,具体归垫时间为2024年6月归垫636.27万元,2024年12月归垫445.16万元。二是财务部已于11月15日组织业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规进行集体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收款项66.20万元未收回且未进行会计核算”问题。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入2023年11月入账,并确认利息收入,涉及款项拟从应付中建科工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预计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严格落实资金管理,正确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款项,及时入账,严格把关工程款项支付,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深化后续整改。本次审计检查反馈问题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改还有差距,恒轩公司将坚持机构不散、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挖问题根源,锲而不舍地深化后续整改,对照清单逐个销号,不断规范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避免问题重犯、杜绝问题常犯。
(二)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对审计组提出的3个方面工作建议要求,我公司已在班子会议、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了学习。下一步,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全面开展内部制度“废、改、立”工作,不断增强公司领导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守法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合规管理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全力推动公司改革发展。
关于总经理曹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年6月12日至7月31日,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公司总经理曹鹏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2023年9月18日,我公司收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屏审委办报〔2023〕2号),报告反馈了四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
公司高度重视,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公司各部门具体承办落实整改,确保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严肃性。
二、结合实际,逐项落实整改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公司开展了集中整改,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审计反馈意见指出的四个方面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有2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一)关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风险防范不力,资产负债率超过债务红线”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屏山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26次常务会议关于国有资产资源整合相关安排,恒轩公司已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完成了资产整合工作,其中:装入恒轩公司用地成本共计92560.76万元,马湖公园商业房产5830.82万元,弃土场特许经营权92715.37万元。恒轩公司累计装入资产191106.95万元,有效降低恒轩公司资产负债率,截至2023年12月,恒轩公司资产负债率已降至41.19%。
(二)关于“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滞后、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结合公司实际,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23年10月20日书面报请出资人恒源集团公司审批。目前,集团公司正在对我司报送的制度进行审查,审查后将提请会议审定,审定后再进行书面批复,此项工作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决策未决策”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8月以来,县恒轩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重大事项经支部会议前置后,按分级权限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需由董事会审定的,则按程序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请董事会审定。
(三)关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度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恒轩公司正在按全面覆盖的原则要求,制定印发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宣传管理办法》《加班误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确保制度建设覆盖公司各个业务板块,坚持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二是2023年8月以来,县恒轩公司已将不相容岗位分离,在部门职责中明确由党群行政综合部负责法人章管理,由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管理,严格将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工作机制。按照《印章管理及使用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因工作需要,需将财务印章、法人章等带出公司使用时,必须严格要求执行审批手续,并履行使用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各部门均严格按规定落实。
2.“建设项目许可证未及时办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集体谈心谈话工作会,会上就县恒轩公司所代建项目的前期相关要件审计整改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强自身业务专业知识学习,夯实履职基础。今后,县恒轩公司将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按建设程序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针对前期建设项目应办未办相关证照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要求限期完成。
(四)关于“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会计信息失真,少列成本、费用1081.43万元”问题。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已缴纳的“未经批准违法占地罚款”和耕地占用税共计1081.43万元,已致函县宜江水务公司,明确该款项分别由恒轩公司和隆景轩公司代为支付,待项目决算前归垫,具体归垫时间为2024年6月归垫636.27万元,2024年12月归垫445.16万元。二是财务部已于11月15日组织业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规进行集体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收款项66.20万元未收回且未进行会计核算”问题。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入2023年11月入账,并确认利息收入,涉及款项拟从应付中建科工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预计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严格落实资金管理,正确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款项,及时入账,严格把关工程款项支付,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深化后续整改。本次审计检查反馈问题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改还有差距,恒轩公司将坚持机构不散、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挖问题根源,锲而不舍地深化后续整改,对照清单逐个销号,不断规范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避免问题重犯、杜绝问题常犯。
(二)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对审计组提出的3个方面工作建议要求,我公司已在班子会议、职工大会上认真组织了学习。下一步,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实际,全面开展内部制度“废、改、立”工作,不断增强公司领导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守法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合规管理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全力推动公司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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