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老城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林场周边地块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第(2024-068)号
1.招标条件
开化县老城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开发改可研〔2023〕59号),招标人为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林场周边地块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老城区林场拆改地块,对林场待开发地块周边市政道路配建雨污水管道,污水管径DN300-DN400,管道长度约700米,雨水管径DN300-DN1800,管道长度约700米,及配套道路建设等。项目投资额约23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1900万元。
2.2招标范围:开化县老城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林场周边地块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等相关服务。
2.3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含概算编制)]。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③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市政工程设计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并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3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4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公示期内(或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项目班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人员注册证或职称证原件扫描件或官网电子下载件;
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得互相兼任,服务期同合同工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电子评标: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暗标)、商务标]采取电子版形式编制。
6.投标人信息入库
(请登录)7.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09时00分00秒。
第(2024-068)号
1.招标条件
开化县老城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开发改可研〔2023〕59号),招标人为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林场周边地块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老城区林场拆改地块,对林场待开发地块周边市政道路配建雨污水管道,污水管径DN300-DN400,管道长度约700米,雨水管径DN300-DN1800,管道长度约700米,及配套道路建设等。项目投资额约23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约1900万元。
2.2招标范围:开化县老城区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林场周边地块排水等市政管网工程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等相关服务。
2.3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含概算编制)]。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③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市政工程设计专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并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3.3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4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良行为记录未在公示期内(或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项目班子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 序号 | 岗位 | 资格条件 | 人数 |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1 |
| 2 | 道路设计人员 | 具有市政道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 3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1 |
| 4 | 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 | 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 |
以上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得互相兼任,服务期同合同工期,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电子评标: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技术标(暗标)、商务标]采取电子版形式编制。
6.投标人信息入库
(请登录)7.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2 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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