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不含税378.76万元,采购预算为预估,因工程建设环境可能存在变化,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1.2 招标内容:
1.3 供货地点:南京市。
1.4基本供货期:采购人下单后15日内。
1.5基本质保期:终验后60个月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4008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有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CNAS资质或CMA资质)出具的POI有效检测报告(非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的检测方法及内容应当遵循技术规范书中《QZTT 3002-2021 无源分布系统 多系统接入平台(POI)检测规范》。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或结算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的业绩,且合同累计含税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其他有效甲方证明文件为准;(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若为框架合同:①若非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采购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甲方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②若为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与框架合同相对应的订单清单或完整的订单界面截图(加盖甲方印章)、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2.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5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必须为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2.2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纳入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时30分。
1.1 项目概况
不含税378.76万元,采购预算为预估,因工程建设环境可能存在变化,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1.2 招标内容:
| 中标人 | 份额 | 规格程式 | 预估总数量 | 单位 | 对应份额比例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对应预算(不含税/元) |
| 第一中标人 | 份额1:南京地铁5号线北段、10号线二期 | 5号线北段13频POI(透传型POI 40台,全频段POI 304台); | 497 | 台 | 52.59% | 4008 | 1991976 |
| 合计金额(元) | |||||||
1.4基本供货期:采购人下单后15日内。
1.5基本质保期:终验后60个月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4008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有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CNAS资质或CMA资质)出具的POI有效检测报告(非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的检测方法及内容应当遵循技术规范书中《QZTT 3002-2021 无源分布系统 多系统接入平台(POI)检测规范》。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或结算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投标同类产品的业绩,且合同累计含税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其他有效甲方证明文件为准;(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若为框架合同:①若非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采购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甲方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②若为电子平台下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与框架合同相对应的订单清单或完整的订单界面截图(加盖甲方印章)、以及清晰的发票扫描件+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每个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2.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5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必须为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
2.2.2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纳入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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