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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泗水县2024年飞机防治松墨天牛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省网):SDGP370831000202402000008(市网):SSBM-2024-G0005 2、项目名称:泗水县2024年飞机防治松墨天牛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小写: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泗水县2024年飞机防治松墨天牛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为在全县重点松林区域范围内开展飞机防治松墨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飞防3-4次,面积约4万亩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上述内容在投标时以承诺书形式展现,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拥有属投标人所有的无人机5架(载药量20公斤及以上),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飞防过程中喷洒均匀,防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3)投标人所使用的药品须为“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产品标准证)齐全的正规厂家生产的药品。 (4)地防监测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车至少1辆(自有或租赁)。 (5)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7)投标单位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法律法规对投标单位的其他要求、规定。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例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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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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