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护城河遗址环境整治设计 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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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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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护城河遗址环境整治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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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国家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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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徽省 2022 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不含安防消防防雷)计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21〕10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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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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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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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融资以及上级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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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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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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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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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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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护城河遗址环境整治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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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czfygc20240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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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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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fygc202403-03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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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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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至宫城城墙外缘,外至护城河河岸外放50米范围,为宽度约170米的环形区域,面积约74.12公顷。总投资约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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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约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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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周期 |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具体设计周期要求如下: (1)前期研究、规划策划和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接发包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同步交付施工图阶段的成果。 (3)施工配合:配合发包人及施工方相关工作,从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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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研究包括现场调研、现状分析、考古资料研究、历史资源挖掘、价值特色研究、护城河及周边片区规划策划、工程设计等工作,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整治、遗址展示、保护展示工程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编制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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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文物保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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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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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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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具备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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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从业范围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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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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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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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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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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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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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4 年 3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1 日 8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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