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外国语学校停车场管理平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采购停车场管理平台系统设备,供应商须负责投标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输,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2)本项目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4)“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5)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记录,所有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6)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7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采购停车场管理平台系统设备,供应商须负责投标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输,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2、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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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的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作为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2)本项目允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同时提供①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加盖总公司公章的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4)“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5)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查询记录,所有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如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打印件与评审过程中评委在网站上查询的网页界面不相符的,视为投标不满足该资格条件要求)。(6)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②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本项目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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