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县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秸秆利用、污泥堆肥)建设项目已由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发(2023)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市补助资金、债券及地方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该项目包含100t/d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0t/d餐厨垃圾、秸秆及污泥联合好氧堆肥处理设施,120t/d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同时配套18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在马营镇和李店乡各建设1座50t垃圾焚烧站处理距离县域较远的乡镇生活垃圾。
2.2 建设地点:通渭县碧玉镇石滩村草畜产业循环园及李店乡和马营镇
2.3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 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7日,(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通渭县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秸秆利用、污泥堆肥)建设项目已由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发(2023)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市补助资金、债券及地方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该项目包含100t/d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0t/d餐厨垃圾、秸秆及污泥联合好氧堆肥处理设施,120t/d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同时配套18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在马营镇和李店乡各建设1座50t垃圾焚烧站处理距离县域较远的乡镇生活垃圾。
2.2 建设地点:通渭县碧玉镇石滩村草畜产业循环园及李店乡和马营镇
2.3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 请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7日,(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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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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