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南头镇正兴路改造工程道路建设工程由中铁大桥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南头镇正兴路改造工程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建施工。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级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我公司“工程劳务(专业)分包招标管理制度”要求,本项目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头镇正兴路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中山市南头镇民安社区和南城社区,工程起点接广中江高速桥底,终点接园林路,道路全长2419.9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规划道路红线宽为25米。 道路设计起点桩号K0+000,设计终点桩号K2+419.99,设计长度2419.99m。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排水、结构、电气、绿化工程等。 2、招标项目名称:沥青路面工程; 3、工程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 4、招标范围:本次对南头镇正兴路改造工程沥青路面工程进行招标,具体工程量如下: 南头镇正兴路改造工程沥青路面工程数量表
说明: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指导性施工方案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3、本工程量清单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本招标工程投标报价须遵循如下准则:投标人须同时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分别逐项报价,如有空白清单项,视为已在整体报价中考虑;如招标工程量清单对比招标人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漏项、错项、工程量增减变化等情况,按如下原则进行调整:①相同报价子目出现工程量增减变化,以招标人批复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②漏项、错项,以招标人批复的施工设计图纸修编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增补后招标人报上级单位审批后签订补充合同,办理最终结算; 5、本招标工程拟选择1家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且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优先考虑。 (2)资质要求:具有施工劳务相关的资质,且有相关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为准)。 (6)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验收标准:满足各项使用功能、国家与行业现行的标准。 (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6日(请登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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