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受采购人委托对江川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组织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江川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以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算,监理费费率≤1.5%
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在监理过程中未能达到采购人所需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监理合同。合同一年期满后,根据服务情况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若采购人决定不续签合同,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再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6.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至验收结束,全部竣工资料交清,协助业主验收并备案,保修期内质量问题处理完毕。
7.项目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境内。
8.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江川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所有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委托书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
3.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格式自拟);
3.1.5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或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近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业务,信誉良好;
3.2.3项目总监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KZB-2024-01(1)2.项目名称:江川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以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计算,监理费费率≤1.5%
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在监理过程中未能达到采购人所需服务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监理合同。合同一年期满后,根据服务情况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若采购人决定不续签合同,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再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6.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至验收结束,全部竣工资料交清,协助业主验收并备案,保修期内质量问题处理完毕。
7.项目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境内。
8.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江川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所有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委托书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
3.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格式自拟);
3.1.5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或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近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业务,信誉良好;
3.2.3项目总监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建设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