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网湖流域通山县通山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2022】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大路乡、通羊镇
建设规模:修复河道沿线长4.48公里,河滨生态修复工程占地面积9.4万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10。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1.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3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类似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1.4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1.5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相关信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投标企业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勘察和设计资质,可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企业应是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相联合: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负责联合体投标事宜;(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网湖流域通山县通山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2022】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水利和湖泊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大路乡、通羊镇
建设规模:修复河道沿线长4.48公里,河滨生态修复工程占地面积9.4万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10。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1.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3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类似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3.1.4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3.1.5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相关信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投标企业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勘察和设计资质,可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企业应是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相联合: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负责联合体投标事宜;(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3月12日至2024年03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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