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乙方提交的单据及结算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应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发票金额的95%:剩余5%材料款,待项目整体交工验收2年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另行退还。”变更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单据及结算价格********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