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TSY〔2024〕02 2、项目名称:枝城镇赤溪河村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3、采购内容:新建一栋干湿分离厂房,新建粪污储纳池、干粪储纳车间、沼气发酵池及配套设备和雨污分流管,配备沼液运输车和小型铲车,整治农田、种植青贮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4、最高限价:********.56元 5、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磋商截止时间当天,“****网站、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供应商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如地方取消安全员证书,可不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公司,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与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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