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秭归县康养园2号楼康养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期)(第3次招标)通过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2-420527-04-01-407048,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秭归县康养园2号楼康养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期)(第3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三丰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采购包括多功能室、客房家具家电及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户外休闲桌椅、条椅、健身器材等并进行安装调试,详见货物清单。
2.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2.3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招标人采购需求。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检测资料。
2.4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8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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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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