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2024年小浦镇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2.1本工程为2024年小浦镇河道清淤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清淤共计3.2KM其中:小浦村段-蝴蜂港1.13KM(清淤);画溪村段-徐和港1.29KM(清淤);方一村段-杨林涧0.78KM(清淤) ,修坡共计5.41KM其中五庄村段-许家港3.08KM(修坡);画溪村段-菖蒲港2.33KM(修坡)。(具体范围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发包图纸)。 本项目估算造价约40万元。
2.2工期计划:70日历天。
3、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4、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湖州市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4.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4.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发包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 03 月 11 日起(北京时间, 下同)(请登录)下载发包文件。
6、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8日14:00时;
本项目为2024年小浦镇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2.1本工程为2024年小浦镇河道清淤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清淤共计3.2KM其中:小浦村段-蝴蜂港1.13KM(清淤);画溪村段-徐和港1.29KM(清淤);方一村段-杨林涧0.78KM(清淤) ,修坡共计5.41KM其中五庄村段-许家港3.08KM(修坡);画溪村段-菖蒲港2.33KM(修坡)。(具体范围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发包图纸)。 本项目估算造价约40万元。
2.2工期计划:70日历天。
3、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4、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湖州市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4.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4.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发包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 03 月 11 日起(北京时间, 下同)(请登录)下载发包文件。
6、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8日14: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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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2024年小浦镇河道清淤整治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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