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就2024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政企信息化项目应标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协调各厂家的设备测试或平台测试、做好客户堪点和现场演示工作、编制标书和准备相关应标材料(含应标书上所有材料以及可能产生的工作)、协助比选人进行投标过程中的质疑事项收集及投诉方案编写、协助比选人完成应标事宜,完善应标细节,提高应标项目成功率,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3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4采购预算:924528.30元(不含税)。
1.5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实际执行的项目结束时间以“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总预算的时间”或“服务期”先到者结束。
1.7中选人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参选人按照基准费率进行折扣报价,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100%,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参选折扣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48运营服务。
(请登录)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备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信息化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有效业绩累计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备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车辆基本要求:
(1)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基本要求:6名(含1名项目负责人);
备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8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车辆基本要求为:1辆;
备注:如拟投入车辆为参选人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参选人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参选人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3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1.2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协调各厂家的设备测试或平台测试、做好客户堪点和现场演示工作、编制标书和准备相关应标材料(含应标书上所有材料以及可能产生的工作)、协助比选人进行投标过程中的质疑事项收集及投诉方案编写、协助比选人完成应标事宜,完善应标细节,提高应标项目成功率,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1.3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4采购预算:924528.30元(不含税)。
1.5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实际执行的项目结束时间以“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采购总预算的时间”或“服务期”先到者结束。
1.7中选人数量: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参选人按照基准费率进行折扣报价,设置最高参选折扣限价为100%,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参选折扣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48运营服务。
(请登录)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备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信息化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有效业绩累计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备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车辆基本要求:
(1)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基本要求:6名(含1名项目负责人);
备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8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车辆基本要求为:1辆;
备注:如拟投入车辆为参选人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参选人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参选人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3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