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4万元/年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因系统模板原因,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4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
3年(1+1+1),自通知物业经营单位正式进场起,采购人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根据综合考评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内不得自行中止合同。(其中物业服务人员到岗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食堂服务人员到岗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保安服务人员到岗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通用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格式资格审查材料包含:投标(响应)须知前附表第4.1条、4.2条(如有)、4.4条(如有)材料以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2 09:00 - 2024-03-18 18: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6 09:00
项目名称: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4万元/年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因系统模板原因,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4万元/年
|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年)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01 | 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 1 | 104 | 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卫生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水电系统、智能化系统、其他设施等。 |
3年(1+1+1),自通知物业经营单位正式进场起,采购人先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根据综合考评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合同期间内不得自行中止合同。(其中物业服务人员到岗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食堂服务人员到岗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保安服务人员到岗时间为2024年9月9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通用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材料格式资格审查材料包含:投标(响应)须知前附表第4.1条、4.2条(如有)、4.4条(如有)材料以及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3.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2 09:00 - 2024-03-18 18: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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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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