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汽、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汽、柴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0222HW20240356
2.3采购内容:92#汽油/36000升;-35#柴油/400000升;0#柴油/1400000升
2.4采购预算:13956040元(含税、运费等一切费用)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
2.6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7付款方式:按次付款,根据每次用油量,先付款,后加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8质保期:1年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提供复印件)。
3.2意向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打印盖章后列入标书。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00至2024年3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汽、柴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岭煤矿汽、柴油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0222HW20240356
2.3采购内容:92#汽油/36000升;-35#柴油/400000升;0#柴油/1400000升
2.4采购预算:13956040元(含税、运费等一切费用)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
2.6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7付款方式:按次付款,根据每次用油量,先付款,后加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8质保期:1年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提供复印件)。
3.2意向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打印盖章后列入标书。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00至2024年3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