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遂川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 招标工程项目 | 遂川县白水仙风景名胜区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挡土墙工程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遂川县碧洲镇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遂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2311-360827-04-01-739102 | |||||
| 建筑面积 | 295.5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砖混 | |
| 项目总投资 | 1000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942.32万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挡土墙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遂川县白水仙风景名胜区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建设一期项目挡土墙工程 | ||||
| 二标段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 技术负责人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应组建项目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一名)、施工员(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质量员(一名)。施工员、质量员均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有效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为市政专业。 |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3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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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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