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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零星物资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3-11 收藏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零星物资定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招标范围: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零星物资定点采购。
2.2本项目投标按单价填写(综合单价清单),采购清单: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注:投标产品须等同或优于推荐品牌,上列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未在上列清单中的零星物资及相关物资,由甲方经市场询价后乙方再报价,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报价确定是否采购。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比选人的要求的时间和数量进行供货。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5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的(零星物质、低值易耗等均可)产品购销合同(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4产品承诺:投标人提供产品正品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正品,如双方现场到货验收时,比选人发现为非原厂正品件,卖方立即更换,并赔偿产品价格同等的费用。
3.5为保证货物的及时供应,投标人必须在江津区设有销售门面或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接到供货要求后,白天2小时内完成备货及供货,夜间4小时内完成备货及供货。(提供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及承诺书)。
3.6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7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3年12-2024年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不得存在(4)至(12)项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_3月11日起(请登录)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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