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溧阳市社渚镇零星维修工程(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6.46964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2668648元,其中暂列金额(含规费税金)为284454.03元,供应商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总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响应单价不得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溧阳市社渚镇零星维修工程(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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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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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溧阳市社渚镇零星维修工程(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 |
326.47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溧阳市社渚镇零星维修工程(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 企业 采购。即: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信用记录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财务报表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及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或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
使用电子证书的,需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第5号公告规定使用新版电子证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11 09:00 - 2024-03-18 23:5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21 09:30
五、开启
时间:2024-03-21 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