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油田产能建设所需的碎石、砂砾等大宗料需要使用自卸车运输,该项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时效性强。季节性施工,经常会出现集中用车的情况,短时间车辆使用量较大;二是地点不固定。项目零散,运输货物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同而发生变化,会发生地方干扰问题,存在路况不好情况;三是周期使用。用车时间根据项目开工时间而定,同时受物资采购周期、天气等客观因素限制,无法实现均衡运输。
2.2 招标范围:砂砾、碎石等大宗料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03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10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注:合格投标人不足10人的,可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有效投标人为6人至9人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最后由招标人确定前5名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全部确定为中标人;若最终中标人不足5人,根据剩余人数,招标人可结合生产实际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对标段一、标段二均可报名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同时参加标段一和标段二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一旦同时中标,应选择的标段;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按默认中标标段一。
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标段一:各中标人分别承担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中标人不足5人时,仍旧按照上述工作量进行分配。
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服务商、中标单价、工作量及分配原则。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前5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标段一:各中标人分别承担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运输服务,在招标人运输设备需求量不超过招标文件所列的最低数量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施工组织整体安排,如中标人不能及时、良好的提供运输服务,招标人可根据生产实际,在不增加原有年度带量招标结果总量的前提下,采取内部调剂工作量(调整合同)的方式保障施工生产正常运行,中标人必须予以配合。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送大庆油田相关管理部门对该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4投标人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本项目运输需要车辆设备:
标段一:自卸车辆10台(注:核定载质量12吨及以上);重型自卸半挂车(注: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5套(一车头加上一挂车为一套);所有车辆必须是本企业所有,年审合格,不含自然人;车辆购置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否则无效。备注:1.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2.需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3.需提供车辆照片(应能看清牌照号,整体车貌)。
3.6投标人须承诺:(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如果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以后执行中标报价,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如果项目正常运行,我方承诺并接受工程建设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对我方进行考核并执行考核结果。我方同意根据评标结果并按工程建设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当年计划工作量确定的合同标的额履行,并接受有可能存在当年无计划工作量的情形。(3)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对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进行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当招标人经现场核实,认定中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该份额的部分工作或中标人主动提出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该份额的部分工作,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工作分配给有能力完成的其他中标人。
3.7潜在投标人对标段一、标段二均可报名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同时参加标段一和标段二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一旦同时中标,应选择的标段;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按默认中标标段一。
3.8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12日09:00:00至2024年03月1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4 月01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1 项目概况:大庆油田产能建设所需的碎石、砂砾等大宗料需要使用自卸车运输,该项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时效性强。季节性施工,经常会出现集中用车的情况,短时间车辆使用量较大;二是地点不固定。项目零散,运输货物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同而发生变化,会发生地方干扰问题,存在路况不好情况;三是周期使用。用车时间根据项目开工时间而定,同时受物资采购周期、天气等客观因素限制,无法实现均衡运输。
2.2 招标范围:砂砾、碎石等大宗料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03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本章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 前10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注:合格投标人不足10人的,可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有效投标人为6人至9人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最后由招标人确定前5名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全部确定为中标人;若最终中标人不足5人,根据剩余人数,招标人可结合生产实际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对标段一、标段二均可报名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同时参加标段一和标段二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一旦同时中标,应选择的标段;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按默认中标标段一。
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标段一:各中标人分别承担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中标人不足5人时,仍旧按照上述工作量进行分配。
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服务商、中标单价、工作量及分配原则。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前5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标段一:各中标人分别承担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运输服务,在招标人运输设备需求量不超过招标文件所列的最低数量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施工组织整体安排,如中标人不能及时、良好的提供运输服务,招标人可根据生产实际,在不增加原有年度带量招标结果总量的前提下,采取内部调剂工作量(调整合同)的方式保障施工生产正常运行,中标人必须予以配合。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送大庆油田相关管理部门对该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4投标人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本项目运输需要车辆设备:
标段一:自卸车辆10台(注:核定载质量12吨及以上);重型自卸半挂车(注: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5套(一车头加上一挂车为一套);所有车辆必须是本企业所有,年审合格,不含自然人;车辆购置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否则无效。备注:1.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2.需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3.需提供车辆照片(应能看清牌照号,整体车貌)。
3.6投标人须承诺:(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如果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以后执行中标报价,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如果项目正常运行,我方承诺并接受工程建设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对我方进行考核并执行考核结果。我方同意根据评标结果并按工程建设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当年计划工作量确定的合同标的额履行,并接受有可能存在当年无计划工作量的情形。(3)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对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进行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当招标人经现场核实,认定中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该份额的部分工作或中标人主动提出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该份额的部分工作,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工作分配给有能力完成的其他中标人。
3.7潜在投标人对标段一、标段二均可报名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同时参加标段一和标段二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一旦同时中标,应选择的标段;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按默认中标标段一。
3.8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12日09:00:00至2024年03月1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4 月01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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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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