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单位所属施工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混凝土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站前4标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正线范围:DK25+097~DK35+770,线路长度10.67km;动车走行线左线范围:改DZDK25+690~DZDK29+207.73;动车走行线右线范围:改DYDK25+690~DZDK29+207.73,动车走行线长度3.938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2.82km,土石方897919断面方;特大桥及大桥4座8.916km,框架桥1座2176.63顶平米;隧道1座3.07km。
2.2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拟招标设备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3.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3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及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4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⑤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标后放弃的供应商,不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的采购招标,同时提报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4.定价方式
4.1固定价结算方式:本次(物资名称/包件号)实行固定单价结算方式,到站单价包括出厂单价、出厂单价税费、运杂费单价、运杂费单价税费等交付买上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固定价:固定价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以上报价须包含出厂价、运杂费、装卸费、等交付买方前的一切费用。
5.验收方式
5.1物资验收方式:按照混凝土发料清单进行验收,过磅抽检,如在抽检过程中,发现磅差超过千分之三,本批次混凝土结算量按照磅差扣除。如未超千分之三,则按照发料清单结算。
6.付款方式
6.1双方约定以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结算次月,支付本期结算额的65%;3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30%;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5%;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鉴于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存在款项支付不及时、不稳定的现象,双方合作前买方已提请卖方注意和了解到买方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业主方支付工程款及各类保证金不及时、项目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无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全部款项。
6.3为实现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目标,卖方自愿与买方共同承担由此带来的资金风险,并就合同款项支付事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之约定:当出现业主、建设单位拖延或迟延支付买方工程款、进度款、预付款、质保金等款项时,卖方同意买方延期付款。
6.4票据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云信、融信。
7.招标文件获取
8.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13日12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30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8日9时
本单位所属施工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混凝土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站前4标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正线范围:DK25+097~DK35+770,线路长度10.67km;动车走行线左线范围:改DZDK25+690~DZDK29+207.73;动车走行线右线范围:改DYDK25+690~DZDK29+207.73,动车走行线长度3.938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2.82km,土石方897919断面方;特大桥及大桥4座8.916km,框架桥1座2176.63顶平米;隧道1座3.07km。
2.2招标内容: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验收方式 |
备注 |
|
SH01 |
商混 |
C15 |
M3 |
150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
蒋登15808777230 |
甲方指定地点过磅验收 |
|
|
商混 |
C20 |
M3 |
60 |
|||||
|
商混 |
C25 |
M3 |
2000 |
|||||
|
商混 |
C25 |
M3 |
53 |
|||||
|
商混 |
C35 |
M3 |
443 |
|||||
|
商混 |
C40 |
M3 |
294 |
|||||
|
合计 |
3000 |
|||||||
3.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拟招标设备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3.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3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及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4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本次招标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⑤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标后放弃的供应商,不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站前4标项目经理部的采购招标,同时提报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4.定价方式
4.1固定价结算方式:本次(物资名称/包件号)实行固定单价结算方式,到站单价包括出厂单价、出厂单价税费、运杂费单价、运杂费单价税费等交付买上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固定价:固定价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以上报价须包含出厂价、运杂费、装卸费、等交付买方前的一切费用。
5.验收方式
5.1物资验收方式:按照混凝土发料清单进行验收,过磅抽检,如在抽检过程中,发现磅差超过千分之三,本批次混凝土结算量按照磅差扣除。如未超千分之三,则按照发料清单结算。
6.付款方式
6.1双方约定以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结算次月,支付本期结算额的65%;3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30%;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5%;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鉴于工程建设领域普遍存在款项支付不及时、不稳定的现象,双方合作前买方已提请卖方注意和了解到买方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业主方支付工程款及各类保证金不及时、项目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无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全部款项。
6.3为实现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目标,卖方自愿与买方共同承担由此带来的资金风险,并就合同款项支付事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之约定:当出现业主、建设单位拖延或迟延支付买方工程款、进度款、预付款、质保金等款项时,卖方同意买方延期付款。
6.4票据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云信、融信。
7.招标文件获取
8.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13日12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8.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9时30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8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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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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