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LJT052024012
项目名称: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二次)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最高限价:620000.00元
采购需求: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合并审计报告及下属全部子、孙公司单体审计报告)及2024年一、二、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及下属全部子、孙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及附注)。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度报告出具时间在4月30日前完成;2024年1、2、3季度的报告出具时间,在次季度第一个月完成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和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投标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监会备案系统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三、获取选聘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BLJT052024012
项目名称: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二次)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最高限价:620000.00元
采购需求: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合并审计报告及下属全部子、孙公司单体审计报告)及2024年一、二、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及下属全部子、孙公司单体财务报表及附注)。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度报告出具时间在4月30日前完成;2024年1、2、3季度的报告出具时间,在次季度第一个月完成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和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投标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监会备案系统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三、获取选聘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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