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州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乡科级正职、副职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详见《文山州2024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文山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职在编、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3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3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4年3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推荐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报名。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6日18:00
公开遴选职位为州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乡科级正职、副职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详见《文山州2024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文山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职在编、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3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3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4年3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推荐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报名。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6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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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文山州2024年州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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