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9线拉孜县城至谢通门县公路水毁整治工程(二次)(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藏交发【2023】57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境内。
2.2建设规模:
1、k1584+615-k1584+780 段:在现有路基右侧增设浸水挡墙,基底置于冲刷线以下,在现开挖基坑基础襟边上设 2 层 1 米铁丝石笼保护基础稳定; 增设波形护栏;2、k1586+989-k1587+065段:本次整治采取增设浸水挡墙,基底置于冲刷线以下,在现开挖基坑基础襟边上设 2 层 1 米铁丝石笼保护基础稳定;增设波形护栏;3、k1593+875-k1593+933 段:本次整治采取增设仰斜式路堤墙,增设波形护栏;4、k1594+135-k1594+280 段:本次整治采取增设仰斜式路堤墙,回填既有路基压实,增设波形护栏;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3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组,一个标段,即全一标段。详见附表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有)、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有)、其他要求(如有)见附表二至附表九,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截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最新 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最新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8日15:30分至2024年3月15日15:30分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29日 09时40 分
本招标项目G349线拉孜县城至谢通门县公路水毁整治工程(二次)(项目名称)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藏交发【2023】57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境内。
2.2建设规模:
1、k1584+615-k1584+780 段:在现有路基右侧增设浸水挡墙,基底置于冲刷线以下,在现开挖基坑基础襟边上设 2 层 1 米铁丝石笼保护基础稳定; 增设波形护栏;2、k1586+989-k1587+065段:本次整治采取增设浸水挡墙,基底置于冲刷线以下,在现开挖基坑基础襟边上设 2 层 1 米铁丝石笼保护基础稳定;增设波形护栏;3、k1593+875-k1593+933 段:本次整治采取增设仰斜式路堤墙,增设波形护栏;4、k1594+135-k1594+280 段:本次整治采取增设仰斜式路堤墙,回填既有路基压实,增设波形护栏;具体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3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6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
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组,一个标段,即全一标段。详见附表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有)、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有)、其他要求(如有)见附表二至附表九,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截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最新 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最新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8日15:30分至2024年3月15日15:30分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29日 09时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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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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