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二届南通紫琅音乐节安保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约53万元,最终结算按照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确认的人工及工时进行结算;
4.最高限价:53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6.项目履行期限:暂定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时间为8:00-22:00,最终工作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为确保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若被查实为失信单位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21日
1.项目名称:第二届南通紫琅音乐节安保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约53万元,最终结算按照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确认的人工及工时进行结算;
4.最高限价:53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6.项目履行期限:暂定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时间为8:00-22:00,最终工作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为确保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若被查实为失信单位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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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第二届南通紫琅音乐节安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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