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灯塔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针对灯塔市人民法院档案进行约66.67万页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完成后以实际完成数量结算);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档案拆卷及组卷、历史破损卷宗修复、档案扫描、条目信息录入、影像处理、数据挂接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服务。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针对灯塔市人民法院档案进行约66.67万页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完成后以实际完成数量结算);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档案拆卷及组卷、历史破损卷宗修复、档案扫描、条目信息录入、影像处理、数据挂接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服务。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至 20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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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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