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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中心粮库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8 收藏项目
一、本招标项目莲都区中心粮库扩建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社会建设发展中心,代建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二、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缸窑行政村山根村。
2、建设规模:总投资21785.31万元,工程费用15857.21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41200 ㎡,建筑占地面积为 19450.14㎡,总建筑面积 34239.09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34082.61㎡,地下总建筑面积 156.48 ㎡,容积率 0.83,建筑密度47.21%,绿地率 10.14%。建设内容为成品粮库一栋,容量为0.35 万吨;平房仓六栋,仓容 2.76(0.46×6)万吨;应急物资库一栋;配套建设机械棚库、一站式服务中心、清理中心、制氮机房、配电室、药品库、器材库、成品岗亭等生产生活辅助设。
3、质量要求:合格。
4、获奖要求:确保“九龙杯”优质工程,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
5、监理服务期: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四、招标范围如下:
莲都区中心粮库扩建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成工程量的审核、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电力配套工程等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监理除外)。
五、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丽水市外)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2024年3月8日起潜(请登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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