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网点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备案。以顺发改备{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网点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15号楼 2.工程规模: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2728.12 层数: 地上4层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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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4年04月02日 开工至 2024年06月01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其它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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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01日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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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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