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都安瑶族自治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HCZC2024-C3-280011-GXZX)更正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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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HCZC2024-C3-280011-GXZX)更正公告
日期:2024-03-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4-C3-********-GX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都安瑶###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第二章·采购需求·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采购人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支付项目总款项的30%,4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10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采购人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支付项目总款项的40%,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30%,11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形成后10日内拨付项目总款项的10%。2第六章·合同文本·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甲方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乙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项目总款项的30%,4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5%,10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费用将由甲方定期核实工作进展情况,乙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分4次支付服务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项目总款项的40%,7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30%,11月份拨付项目总款项的20%,项目结束后开展项目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形成后10日内拨付项目总款项的10%。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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