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根据反诈法、工信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信业务涉诈风险防控,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满足考核要点要求。为满足工信部、集团对公司所开展业务涉诈风险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提升反诈能力水平,根据要求对公司涉诈相关业务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及高风险项。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电信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主要包括:(1)业务信息收集,平台安全能力测试;(2)撰写评估报告;(3)问题整改建议及复核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及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2.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内。
1.2.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7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身份要求: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续签的以续签日期为准)完成的信息安全评估类(包括新技术新业务评估或数据安全评估或业务涉诈风险评估等)项目业绩至少1个。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应采购订单至少1个或结算发票至少1张;
注: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设置专门的安全评估小组,团队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至少 1名组长、5名组员。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列表、项目团队承诺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若团队人员社会保险是第三方代缴,需提供参选人与代缴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 联合体参选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不得同时参选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根据反诈法、工信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信业务涉诈风险防控,强化源头治理,加强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满足考核要点要求。为满足工信部、集团对公司所开展业务涉诈风险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提升反诈能力水平,根据要求对公司涉诈相关业务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及高风险项。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电信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主要包括:(1)业务信息收集,平台安全能力测试;(2)撰写评估报告;(3)问题整改建议及复核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及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2.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内。
1.2.4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7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身份要求: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续签的以续签日期为准)完成的信息安全评估类(包括新技术新业务评估或数据安全评估或业务涉诈风险评估等)项目业绩至少1个。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应采购订单至少1个或结算发票至少1张;
注: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设置专门的安全评估小组,团队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至少 1名组长、5名组员。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列表、项目团队承诺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若团队人员社会保险是第三方代缴,需提供参选人与代缴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 联合体参选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不得同时参选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3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