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定日县珠峰小镇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定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4267.20万元强基惠民资金,其余本级财政自筹解决,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用地4072.12㎡,总建筑建筑面积9707.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46.59㎡,地下建筑面积2761.33㎡及附属工程。
2.3工程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2.4工程项目投资估算:78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以最终下达的概算批复为准;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方案(含效果图、估算)、 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工作。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估算投资7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4267.20万元强基惠民资金,其余本级财政自筹解决;已落实。
3.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至今(至今指该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下同)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3.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成立至今(至今指该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及会计法的相关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及履约能力要求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及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方式支付经济补偿: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后,有权在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宣传、展示及销售等)免费使用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如未中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放弃补偿金,则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
本招标项目日喀则市定日县珠峰小镇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定日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4267.20万元强基惠民资金,其余本级财政自筹解决,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定日县扎西宗乡。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建设用地4072.12㎡,总建筑建筑面积9707.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46.59㎡,地下建筑面积2761.33㎡及附属工程。
2.3工程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2.4工程项目投资估算:78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以最终下达的概算批复为准;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方案(含效果图、估算)、 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工作。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估算投资7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4267.20万元强基惠民资金,其余本级财政自筹解决;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至今(至今指该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下同)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3.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成立至今(至今指该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及会计法的相关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及履约能力要求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及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方式支付经济补偿: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后,有权在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宣传、展示及销售等)免费使用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如未中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放弃补偿金,则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9日至2024年03月15日,(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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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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