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3]QZZ[CS]2024001
项目名称:南安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南安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交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同时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3-07至 2024-03-1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350583]QZZ[CS]2024001
项目名称:南安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南安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南安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服务采购 | 1(项) | 否 |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78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发〔2023〕6号)文件精神,根据《泉州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评价方案》等相关要求,开展南安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工作,查清南安市域范围内的低效工矿用地、低效城镇用地(低效居住片区用地、低效商服用地、低效设施用地)、低效村庄用地、历史遗留建设用地、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的底数,并实现上图入库。 | 1,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交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同时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3-07至 2024-03-1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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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南安市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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