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长乐区第二医院发展现状,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医院二甲医院能力提升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本项目范围主要是开展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开展应用需求分析、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专家咨询评审、概算编制等。预算90000元,根据建设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方案。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报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d.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