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搅拌反应器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搅拌反应器设备采购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2建设单位: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范围:本标书规定了用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精化5000吨/年N-乙烯基吡咯烷酮(NVP)扩建项目搅拌反应器(催化剂制备反应器)设备1台,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内容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供货(包含投标人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它附属设备和零部件等)、运输、调试、设计文件、指导安装、验收、培训及开车等相关服务;开车备件及专用工具计入总价;正式运行后2年内的备品备件须报价不计入总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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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主要材质 |
设备规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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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501 |
催化剂制备反应器(搅拌反应器) |
1 |
容器:Q345R 盘管:20 |
φ2300mm×筒体高度17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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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交货时间: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A2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在国内具有1台及以上搅拌类设备制造、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8月1日以前签订的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材料,如所附合同复印件不能反映是搅拌类设备,需提供技术协议、图纸等其它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人统一查询,投标单位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7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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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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