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电子化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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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电子化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LZ-2024-G004
项目名称: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50000.00 元
最高限价:855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临购2023F001052223 2023年办公费用及政府采购项目 3 855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以上对应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所在年份前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自行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自行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物业管理服务”划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0:00 至 2024年03月1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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