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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港长兴岛港区长兴岛北岸作业区201号-206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项目塔吊2座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港长兴岛港区长兴岛北岸作业区201号-206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各施工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租赁塔吊2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港长兴岛港区长兴岛北岸作业区201号-206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合同额32981.43万元。
施工现场环境:
本工程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项目部位于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建设主要目的为恒力码头建设,施工现场气候条件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交通条件良好。本工程新建6个油气化工泊位,6个泊位设计总通过能力805万t/a,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769万t/a,使用岸线总长度432m。
项目地址: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
2.2招标内容:塔吊2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租赁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子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3月7日 20时00分至2024 年3月12日2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27日 20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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