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新安街道11处政府办公物业安保服务
3.预算金额(单位:元):6133974.00
4.最高限价(如有):6133974.00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且《营业执照》与《保安服务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材料);非深圳市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深圳市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且合同履行前在深圳市公安机关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相关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由投标人自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
3.预算金额(单位:元):6133974.00
4.最高限价(如有):6133974.00元
5.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
备注 |
| 新安街道11处政府办公物业安保服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且《营业执照》与《保安服务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材料);非深圳市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深圳市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且合同履行前在深圳市公安机关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相关承诺函,承诺函内容由投标人自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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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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