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19号);
(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20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康定市,隧道出口海拔约 3720m,3 号辅助坑道(斜井)洞口海拔约 3825m。
2.2本标段概况:
合同金额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要工程量为:瓦斯隧道防爆物资采购。详见表2.2.1。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具体数量和包件情况详见附表1: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时间和范围要求:公司正常营业时间≥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及税务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在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可提供所授权的代理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企业法人及公司主体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法人及公司主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要求提供营业至今不少于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要出具生产商授权,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3月7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0时0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19号);
(9)《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20号);
(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康定市,隧道出口海拔约 3720m,3 号辅助坑道(斜井)洞口海拔约 3825m。
2.2本标段概况:
合同金额亿元,合同工期48个月。要工程量为:瓦斯隧道防爆物资采购。详见表2.2.1。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具体数量和包件情况详见附表1: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时间和范围要求:公司正常营业时间≥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及税务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在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可提供所授权的代理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要求:企业法人及公司主体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法人及公司主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要求提供营业至今不少于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6)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要出具生产商授权,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3月7日8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23时59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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