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DL-2024-004Z
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9)a.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b.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DZDL-2024-004Z
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9)a.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b.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至 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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