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中盈招字P2024013
1.2 项目名称: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采购
1.3 预算金额:31.69万元
1.4 最高限价:31.69万元
1.5 建设规模及内容:教学用房+生活及附属用房 3600㎡、训练及辅助用房 1325 ㎡、设备用房 600 ㎡(地下 300 ㎡不计容)、船舶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水域救助训练设施 3450 ㎡等;场地工程包括:公路交通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场地土石方、场地及道路、围墙、大门、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设备包括:水处理设备、水域训练工艺设备、取水工程、电气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山岳救助训练设施、变配电设施、中水处理设备、室外管廊、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电气管线等。
1.6采购内容:根据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采用部门自建+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采购一家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将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内各专业咨询的阶段性目标统一起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咨询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为协助采购人开展以下工作:项目投资策划管理、报批报建、工程勘察管理、工程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及沟通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后评价、收尾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1.7合同履行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截止。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2.4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2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3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 年3月7日至 2024 年3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中盈招字P2024013
1.2 项目名称: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采购
1.3 预算金额:31.69万元
1.4 最高限价:31.69万元
1.5 建设规模及内容:教学用房+生活及附属用房 3600㎡、训练及辅助用房 1325 ㎡、设备用房 600 ㎡(地下 300 ㎡不计容)、船舶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水域救助训练设施 3450 ㎡等;场地工程包括:公路交通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场地土石方、场地及道路、围墙、大门、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设备包括:水处理设备、水域训练工艺设备、取水工程、电气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山岳救助训练设施、变配电设施、中水处理设备、室外管廊、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电气管线等。
1.6采购内容:根据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采用部门自建+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采购一家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将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内各专业咨询的阶段性目标统一起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咨询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为协助采购人开展以下工作:项目投资策划管理、报批报建、工程勘察管理、工程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及沟通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后评价、收尾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1.7合同履行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截止。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2.4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2 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3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 年3月7日至 2024 年3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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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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