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3万吨粮库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3万吨粮库改造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水家湖农场公司3万吨粮库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垦局秘[2024]4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3万吨粮库改造提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G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AG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水家湖农场公司长丰粮库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粮库3栋粮仓6600㎡仓顶保温、隔热、防水层进行改造升级。
2.7 合同估算价:216万元
2.8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改造3万吨粮仓仓顶气密和保温隔热性能,总面积约6600㎡:凿除原构造层次,打磨和修复处理基层,铺设保温隔热层、气密性保护层、防水层、砂浆找平层、涂料保护层。(1#-9#仓库廒间仓顶均需改造提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答疑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8日9时30分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3万吨粮库改造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水家湖农场公司3万吨粮库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垦局秘[2024]4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农垦集团水家湖农场有限公司3万吨粮库改造提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G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AG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水家湖农场公司长丰粮库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粮库3栋粮仓6600㎡仓顶保温、隔热、防水层进行改造升级。
2.7 合同估算价:216万元
2.8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改造3万吨粮仓仓顶气密和保温隔热性能,总面积约6600㎡:凿除原构造层次,打磨和修复处理基层,铺设保温隔热层、气密性保护层、防水层、砂浆找平层、涂料保护层。(1#-9#仓库廒间仓顶均需改造提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答疑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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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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