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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交通设施恢复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洽谈公告
日期:2024-03-06 收藏项目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交通设施恢复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洽谈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交通设施恢复工程监理项目。
1.2 采购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29.31km,均为地下线,在线路北端设东赵停车场,线路南端设南环车辆段。
1.5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交通设施恢复项目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
2.2 服务期限:从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郑州市。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之一,且证书合法有效: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2018年01月01日至洽谈截止时间内的市政道路监理项目。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与供应商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12个月内,供应商已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申请。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洽谈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3月2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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