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20
2、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43,189.08元
最高限价:1543189.0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财磋商采购-2024-20-1 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1543189.08 1543189.0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2024年度运行维护服务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5.2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3运行维护期限: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运行维护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七、综合材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20
2、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43,189.08元
最高限价:1543189.0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财磋商采购-2024-20-1 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2024年度运行维护项目 1543189.08 1543189.0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2024年度运行维护服务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5.2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3运行维护期限: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运行维护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七、综合材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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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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